古代妾室除传宗接代职责外,还有另一重要作用,如今却让男人不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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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婚姻制度与社会环境造就了妾室的特殊地位,她们在家庭中的关系十分畸形,被赋予上特定的职责。
随着时代的变迁,社会观念发生了巨大的转变,那些曾经被视为理所当然的妾室,如今已被摒弃,成为历史的记忆。
除了众人熟知的传宗接代任务之外,妾室还有其他作用,可在现代社会的价值观下,这些作用却为男人所不齿。
妾室曾经还有什么作用?这样糟糕的制度是什么时候被消除的?

古代妾室的职责
在古代,生育被视为极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生男孩,要延续家族,继承家业。
妾室的一个主要职责就是为男主人生育子女。
在一些大户人家或者贵族家庭中,正妻不能生不出儿子甚至不能生育,妾室就要能够承担起生育的重任。
《红楼梦》里描述的赵姨娘就是贾政的妾室,她为贾政生下了一儿一女:贾环和贾探春。
在那个时代,尽管赵姨娘的地位低下,但她的生育功能为贾家帮助很大。
通过生育子女,赵姨娘这样的妾室也能提高自己的家庭地位,让自己在高门大院里生活的舒服一点。
妾室需要侍奉男主人的生活起居,包括照顾男主人的饮食、穿着、休息等等方面。

妾室要随时听从男主人的召唤,满足他各种需求。
很多古代文学作品中,常常描写妾室在男主人起床前就早早准备好洗漱用品,为男主人更衣、梳头。
夜里,妾室也要陪伴男主人,是男主人解闷、娱乐的存在,这种侍奉不仅是一种义务,更是妾室维护自己地位的一种方式。
如果妾室能够得到男主人的欢心,她就能在家里有自己的说话地位,生活条件也更好。
还有一些古代家庭,妾室会被要求协助正妻管理家事,虽然正妻在家庭中拥有最高的管理权力,但实际上,她们也需要妾室的帮助。

可妾室协助正妻管理家务同时,必须谨言慎行,时刻注意自己的身份地位,不能越权,如果妾室试图挑战正妻的权威,就会遭到严惩。
古代某些社交场合,妾室也会陪同男主人和正妻出席,妾室的出现可以显示男主人的财富地位,能成为男主人的炫耀资本。
可无论如何,妾室的社交地位也远远低于正妻,即便妾室能出现在社交场合,正妻才是代表家庭的主要人物,妾室只能扮演辅助的角色。
除此以外,这里妾还有一个作用令现在的男人所不齿:可以被用作买卖。
古代一些人会将妾当作物品来交换其他他们想要的东西,此时妾就等同于马匹、犀牛角带子、古董铜镜之类的商品。

这种把人等同于物品进行交易的行为,完全忽视了妾作为人的尊严权利。
如今,人权观念深入人心,每个人都被视为独立的个体,拥有不可侵犯的权利。
这种将人当作交易筹码的行为是对人权的严重践踏,现代男人根本无法接受。
古代官场,用小妾贿赂上级也是一种常见的现象,官员们为了谋取官职晋升,将自己的小妾送给有权势的人。
明显与现代社会强调公正、廉洁的价值观背道而驰,如今反对任何形式的腐败和不道德行为,这也成为现代男人不齿的原因。
古代妾室的地位
古代妾室在家庭中的地位极其低下,首先从妾室进入男方家庭的方式就可以看出来。

只有正妻是家庭的女主人,经过三媒六聘、明媒正娶,拥有法律上的权利地位。
而妾室则是为了生育子嗣、满足男主人需求被纳娶的,地位远低于正妻。
在家庭事务的决策和管理上,正妻拥有绝对的话语权,妾室只能听从安排。
正妻在穿着、配饰等方面有严格的等级规定,可以使用正色、牡丹这些较为高贵的图案颜色。
妾室只能用间色,衣服上的图案也多是小的桃子、玫瑰等等。
正妻住在主房间,妾室只能住在旁边的房间。
吃饭时,正妻可以陪丈夫坐在餐桌旁,妾室只能坐在角落或者下面小地方,不受宠可能都没有与丈夫一起吃饭的机会。

所有的子女,无论是妾生还是正妻所生,都需认正妻为母,称妾室为姨娘或庶母。
正妻所生的孩子被称为“嫡子”“嫡女”,有家庭地位,也有优先的继承权,妾室所生的孩子是“庶子”“庶女”,地位低于嫡子嫡女。
不仅如此,妾室还需要承担大量的家务劳动:伺候男主人的生活起居、照顾孩子等等不计其数的杂活都由妾室来干。
虽然有丫鬟和其他下人帮忙,但妾室仍要亲力亲为很多事情,而正妻主要是管理指挥下人做事。
最糟糕的是,妾室基本不受法律保护,在家庭中属于丈夫的私有财产,可以被随意打骂甚至杀害。
按照《唐律》和《宋律》,如果丈夫杀了妾室,只会被判流放。

到了明清时期,打死妾室顶多被罚一百杖,外加流放三年,如果男方有权有势,惩罚还可能减轻。
妾室不能参加宗族祭祀和其他重要的家族活动,在家族中的身份不被认可,亲属也不在姻亲之列。
而且妾室不能被纳入家谱,在社会上也没有相应的尊严地位。
妾室与丈夫的关系并不稳固,丈夫可以随时休掉妾室或者把妾室送给其他人,她们没有选择婚姻的权利,去留完全取决于丈夫的意愿。
如果正妻强势,妾室很容易受到正妻的欺压刁难,历史上有很多妾室被正妻欺辱甚至致死的例子。

刘邦生前极其宠爱的戚夫人便是这样惨死的,当时,戚夫人仗着刘邦的宠爱行为不当,引起吕后强烈的不满。
公元前195年,刘邦驾崩,吕后开始对戚夫人展开报复。
她将戚夫人的手脚砍断,眼睛挖掉,耳朵熏聋,嗓子毒哑,然后把她做成“人彘”丢在茅厕里,最终戚夫人于公元前194年惨死。
妾室制度的发展历程
原始社会后期,父系氏族社会中男性地位逐渐提高,婚姻制度也开始发生变化,为妾室制度的出现奠定了基础。
公元前1000多年的殷周时期,阶级名分制逐渐趋向规范严格,妾的奴属地位也更加固定化。

当时有一种特殊的婚姻形式叫“媵制”,就是说古代贵族女子出嫁时,娘家会安排陪嫁女子,这些陪嫁女子可能就成为了媵妾。
如果陪嫁的女子是亲姐妹或同宗族的成员,她们的地位相对较高,有可能成为平妻或侧室,这也是早期妾室的一种形式。
到了后来,妾的来源主要一些贫困家庭的女子被卖为妾、男女私奔,非明媒正娶的女子、男子通过不正当手段夺取的女子等等。
不同朝代的纳妾规定数量还有所不同。
唐朝,据《新唐书·百官志》记载,官员的小妾数量与品级挂钩。

五品官员可以有三个小妾,四品官员可以有四个小妾,三品官员和国公,可以有六个小妾,二品官员,可以有八个小妾。
亲王是一品,可以有两个孺人,外加十个小妾,总数是十二个妾室。
而在汉朝,非常有功的大臣才能娶8个妾,普通官员和百姓纳妾有很多限制。
到了明朝,王爷纳妾的数目是两人,妾室数量大大减少。
1950年5月1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作为新中国的第一部法律,禁止重婚、纳妾这类行为。
这一法律的颁布实施从根本上取消了妾室这一封建婚姻制度的存在,保障了妇女的合法权益和婚姻自由。

香港地区由于曾经受到英国管辖等历史原因,情况较为特殊,香港在1969年公布一夫一妻制法案,1971年后纳妾不再合法。
澳门地区的情况与香港类似,也经历了从一夫多妻制到一夫一妻制的转变过程。
结语
现代社会倡导男女平等,男性和女性在人格、权利、机会等等方面都是平等的。
如今看来,纳妾是对女性的不尊重,将女性视为男性的附属品或财产,被随意买卖、占有,这都与现代的平等观念严重相悖。

现代社会的价值观告诉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被平等的对待,婚姻关系也应该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
参考文献:
刘冠娅:从版本异文角度谈《红楼梦》中的"姨妈"与"姨娘"
https://wap.cnki.net/touch/web/Journal/Article/YWLY202307010.html
刘雨洁:文学教化与社会性别文化建构-﹣以北大藏汉简《妄稽》为中心
https://wap.cnki.net/touch/web/Dissertation/Article/10487-1023475666.nh.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