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公民》大家都看懂了吗?一场正义与偏见的辩论
你手握生杀大权,杀了一个无辜的人,跟凶手有什么区别?
一个破败不堪的仓库,十二个人探讨一桩杀人案。
电影的开始是一个政法大学的学生就一个青年男子谋杀他生父的一个案子进行辩论。
辩论结束后这群学生的家长被学校邀请作为陪审团,就这个案子给出一个结论。
陪审团一共十二个人,必须要所有人的结论一样才能结束,只要有一个人不一样,就要继续讨论。
十二位陪审团里面有医生、法官、富人、房东、小卖部老板、出租车司机、混混、农民、保安等…
大家刚到仓库,还没有坐下,就一致举手同意那个富二代是杀人凶手,只有一个人不同意,这个人是八号陪审团,他是个检察官。
根据规则,因为有一个人不同意,所以必须要讨论案情。
案件的起因是一个富二代谋杀生父,之所以说是生父,是因为这个富二代是被养父收养,养父是有钱人,这孩子长大后那个当初抛弃他的生父又出现,不断找他要钱。
在一次的争吵中,这孩子失手杀了生父,被抓后,富二代一直不承认,但是目前人证物证都齐全,只是没有凶手的证词。
我们先来说一下人证,一共是两个
第一个人证
这是个住在死者楼下的一个大爷,那天他在楼下听到争吵声,他清楚的听到富二代说:“我要杀了你”,随后又听到死者倒地的声音。
几分钟后,他打开门想出去看一眼,刚开门就看见富二代匆匆忙忙跑下楼。
第二个人证是住在小区对面的一个中年妇女,她说她从对面窗户亲眼看见富二代杀了人。
物证就是一把特殊的刀,这把刀刚好富二代就有,被害人死后,富二代的刀就不见了。
人证物证都齐全,但是富二代一直说他那天在家,没有出门,那天他们家朋友聚会,他一个人在房间,这么多人聚会,但是没有一个人看见他。
也就是说所有人证物证都指向富二代,但是富二代却没有不在场证明。
八号陪审团是个检察官,虽然剧情没有具体说明,但是我觉得他可能就是受理本案的检察官。
他觉得案情有蹊跷,但是他还没有找到漏洞,所以想趁这个机会,大家集思广益可以找到案情的漏洞。
这里面的所有人其实就是想完成学校给的任务,完成任务就赶紧走,没想到八号这么执着,这让其它的十一个人非常的不爽。
但是学校有规定必须要所有人都通过,大家没办法,开始了激烈的讨论。
经过讨论,九号是第一个改变想法的,这个人是个退休老人,他改变想法的原因是第一个证人他觉得有问题。
这个证人在接受媒体采访的时候,腋下衣服破了个洞,但是他一直在掩盖,他明明是个瘸腿,却一直装作自己能够正常走路。
这种种现象都反应了这个证人是非常的在乎自己第一次上电视的形象,他是一个没有人注意的独居老头,好不容易有这个上电视让所有人都瞩目的机会,所以他一定要肯定的说出凶手,以此来证明他是个有用的人。
九号陪审,他也是这样一个老人,所以他能清楚的知道这个证人的证词是有待考证的。
现在就是十比二,两个人觉得富二代不是凶手,其他十个人依然觉得富二代是凶手。
其中最激动的要数三号,他是个出租车司机,他从始至终都觉得富二代是凶手,并且是个畜牲。
八号根据现有讨论的信息,总结出一号证人老头,他没办法在几分钟内从卧室到门口,打开门看见富二代逃跑,因为他是个残疾人,走不了那么快,他到门口怎么也得十几分钟。
后来又是二号证人,对面的中年妇女,这个妇女是个近视眼,半夜起床上厕所看见的,大概率是没有戴眼镜,她看不到那么远。
其次是这中间还隔了地铁,二号证人说,她看见富二代杀人的瞬间,刚好地铁过去剩最后两节车厢,而这个时间,刚好是一号证人听见富二代说“我要杀了你”,随后死者倒地的声音。
地铁过去声音非常的大,这就证明老头不可能听见楼上的说话声,而且还听得那么清楚。
最后是物证,说这把刀特殊,其实在网上一买一大把,八号觉得这个凶器没有任何特殊之处。
最后是死者的刀口,死者比富二代高半个头,刀口是从胸口位置朝下的,一刀毙命。
后来经常玩这种刀的混混走了出来,他说这种刀的正确使用方式是直接从肚子捅,然后转一圈,人直接死了,不可能从胸口往下插。
也就是说这及可能是一个有预谋的谋杀栽赃案,所以富二代掉的刀会出现在案发现场。
讨论到最后,所有人都举手觉得富二代不是凶手,或者说这个案子还有疑点。
那个三号出租车司机之所以那么激动,是因为他的儿子叛逆期忤逆他,所以他一直不待见这样的孩子。
混混改投无罪,是因为他曾被冤枉入狱,他不想这个孩子走他老路,他希望这个案子可以再谨慎一些。
电影的最后,十二个陪审员带着自己的答案走出了仓库,那个富二代是不是凶手我们不得而知,但是整部电影让我们明白了法律的严谨性,虽然没有办法保证绝对的公平性,但一定不能忽略任何的细节,要客观的看待案件,不能有任何的个人情绪。
#《十二公民》大家都读懂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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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编辑—非著名影评人